******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连带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合同编号******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信托贷款合************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宸硕 联系电话:******
2025年5月13日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有限公司的利息(包括罚******银行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和正式发票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本金
利息
孳生息
罚息、复
利、垫付费用等
债权总计
担保情况
1
******有限责任公司
13,604.51
0
1,164.38
2,167.82
16,936.71
******有限责任公司、杨晴亮、陈小莉。
鑫源房地产项下抵债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抵债金额
案号
抵债裁定时间
抵债资产情况
14,998.00
(2019)京04执恢48号
2019年11月14日
******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达棋盘井大街南一街阳光景园小区8-11、18-21、25-29号楼134套现状商业用途房产、阳光景园小区地下部分82套、阳光景园小区25、26号楼49套住宅用途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抵偿原债权人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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