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250273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询比方式为五公司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采购外加剂,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有限公司五公司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米市镇,米市水库拦河布置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15.7米,坝轴线长534.7米。左岸布置岸边溢洪道,右岸布置泄洪放空洞和引水发电系统,电站厂房布置在坝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200米,死水位2126米,汛限水位2193.5米,防洪高水位2200.8米,设计洪水位2201.17米,校核洪水位2203.82米。水库总库容1.63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25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25亿立方米。电站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
米市水库项目距离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约28.90公里;米市水库项目距离四川省西昌市约111.10公里;米市水库项目距离四川省成都市约464.40公里。至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米市镇米市水库可通行单桥、双桥、四桥、六桥车。
******有限公司五公司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要的外加剂。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 液剂、掺量1.0% | 吨 | 1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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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速凝剂(无碱) | 液剂、掺量7% | 吨 | 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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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引气剂 | 液剂、掺量0.05% | 吨 | 15 | 根据混凝土含气量调整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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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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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3.1、本次询比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2、交货时间:预计供货周期为2025年8月-2029年2月,具体结束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及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电话、微信、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分批供应至工程结束;供应商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交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有限公司四川省西昌市喜德县米市镇米市水库项目指定地点。
5、标前适应性试验:响应人报名后开始送样,最晚于开标截止日之前自行送样到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密地物流园98号水电五局银江项目部(收件联系人:陈工******229),并配合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若未按要求送样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本次询比。采购方将基于现场的确定的砂石、胶凝材料等原材料,对外加剂的性能参数及掺量进行检测(减水剂:掺量1%,速凝剂:掺量7%),对样品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做否决处理,不再进行评审。送样数量:减水剂3kg,速凝剂3kg。
配合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和易性(无泌水、棍度适中、无明显露石、无泛浆),容重满足配合比设计要求,坍落度(1小时坍落度经时变化<10mm,2小时坍落度经时变化<30mm),扩展度(1小时变化<10mm,2小时扩展度经时变化<30mm),混凝土不允许有后滞现象。
6、掺量要求:减水剂:掺量1.0%,速凝剂:掺量7%,引气剂0.05%。同时供应商在中标后,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至采购方试验室参与混凝土配合比试验。
7.1保证销售的外加剂满足《混凝土外加剂匀质试验方法》(GB8077-2012)、《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速凝剂为无碱液体速凝剂,要求满足 (GB/T35159-2017)《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标准要求;
减水剂为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液体、性能、试验指标应符合满足《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匀质试验方法》(GB/T8077-2012)标准要求
引气剂要求满足国家标准 (GB8076-2008)《混凝土引气剂》中的规定,引气剂的含量应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应根据具体工程要求和试验结果进行确定。
过程中出现新的标准和规范时,按标准高的、版本新的执行。
7.2交货同时提供该批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一式二份,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7.3卖方提供外加剂材质证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留存买方质量部),卖方随货提供的“材质证明书”,必须是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对不是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迟交货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对所供外加剂质量负终身责任。
8、其他:
8.1供应商应具备外加剂调配研发能力。供应商产品应主动适应采购所需项目原材料特点。验收计量方式:采用首次进场产品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以最终项目确定可用的试验配比掺量为结算依据,若最终可用配合比掺量超出本次询比掺量20%时,导致采购人无法接受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具体约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2条计量、验收方式。
8.2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2024年至今减水剂、速凝剂、引气剂的检验报告各不低于1份。
2、供应商检测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出厂质量标准检测能力(供应商提供出厂检测试验室人员资质及检测设备清单)。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外加剂的材料供货业绩,提供2022年至今的类似工程材料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行为:
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 |
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5 | ******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仍未解除的。(查询网址为:******/,首页-禁入供应商名录-更多,提供股份公司级、子企业级查询截图) |
上表中所列入1~5项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要求响应人提供查询截图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询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同时参与询比)。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12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并在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5日1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本次采购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4)本次开标采用集中解密方式,无需供应商签到、解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和集采平台(******)上发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B900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代先生(报名审核)
物资使用单位:水电五局第五公司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联 系 人: 刘艳 李俊君(项目)
联系电话: ****** ******
单 ******有限公司
电 话:******
电子邮箱:******
************办公室(028-******)提出投诉。
2025 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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