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二期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元数政审字[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公路工程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二期工程EPC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元氏县;
2.1.3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装院路与双龙大道交叉处,沿旧路向西至终点与元大线交叉,并与一期工程相连。路线全长3.0公里。本次改造对旧路进行加宽,路基宽度17米(与一期工程宽度一致),双向四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利用现有隧道,并在隧道东西洞口外,由17米过渡为12米。项目对旧路的安全设施、涵洞、绿化等利用加宽,并对旧路统一铣刨罩面处理,重新施划标线。
2.1.4工期:19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3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编制、竣工图、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及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④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⑤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4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 2月 1 日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总预算金额的24%)。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的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 2月 1 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及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重点排查招投标领域六个方面问题: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发现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及公安等有关部门。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6、本项目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11 00:00至2025-02-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8181/)。 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平台:《工程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8181/。 (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即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元氏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曹清,联系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元氏县双龙大道改造工程二期工程EPC总承包 无 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元氏县蟠龙路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49号中房联合广场9号办公楼 |
邮编: | 05113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何许静 | 联系人: | 曹清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