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亨精细化工新建8000吨/年苯并三氮唑装置及4000吨/年甲基苯并三氮唑装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承担“利亨精细化工新建8000吨/年苯并三氮唑装置及4000吨/年甲基苯并三氮唑装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利亨精细化工新建8000吨/年苯并三氮唑装置及4000吨/年甲基苯并三氮唑装置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总投资:5000万元;
建设地点:白银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合作3路16号;
占地面积:15500平方米
建设规模及内容:苯并三氮唑8000吨、甲基苯并三氮唑4000吨,苯并三氮唑钠盐1000吨、甲基苯并三氮唑钠盐1000吨、特种苯并三氮唑1000吨。新增建筑面积155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条苯并三氮唑装置645平方米、一条甲基苯并三氮唑装置560平方米、原料溶解间330平方米、罐区120平方米、原料库740平方米、成品库5600平方米、库房(丙类)2600平方米、库房(丁类)3450平方米、循环水设施165平方米、空压站60平方米等其他公用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白银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合作3路16号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兰州名城广场3号楼3804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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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将其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公众意见表.docx